梅河:开展危险品专项整治

19.08.2016  15:05

  为防止枪爆危险品、剧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梅河口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强化措施,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强化枪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许可。对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采取周密措施,切实做好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强化枪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储存安全管理。严格实行全员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治安隐患,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集中时间、精力,对本地所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可靠,严防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对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不达标的,立即停止储存,转移至合格库房统一保管。

  强化枪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走私贩卖、清查收缴。加强物流快递行业的管理制度,适时开展打击利用快递、物流行业的走私贩卖行为,强化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走私贩卖枪爆等危险物品线索,及时核查侦办。对侦办的重大走私、贩卖枪爆物品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通报,提升管控成效。采取“五查”、“五缴”措施及时清缴核查枪爆等危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私存、截留或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