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梅河口市检察院位列全国40强?
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圆满结束。在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中,检察系统40个集体入选“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梅河口市检察院位列其中。
近年来,梅河口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使检察机关老年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老服务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老年维权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创了检察机关老年维权工作新局面。
织牢维权服务网为老年人筑起“沟通桥”
“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需要凝聚司法机关的共同关注和力量”梅河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刚深谙这一道理。遵循这样的理念,该院重点加强与市法院、司法、信访、老龄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老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以人为本,以爱为先,提升维老工作的专业化、一体化水平。
强化维老服务,弘扬尊老敬老新风尚。 该院以老年人综合服务为基点向外辐射,搭建老年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工作在单位、奉献在社区、服务双岗位”为模式,开展“零距离服务老年人”“三帮五助”“四进四心四促”等活动,切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每逢春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刚都会亲自带队,走访慰问托老所的老人们,详细询问老人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了解老人们的被子厚不厚,年货准备的充不充足,并为托老所送上慰问金,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送到老年人心坎上。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该院每年定期组织干警志愿者前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带着生活用品,慰问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空巢老人,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和老人们结下浓浓的情意,充分展现了梅河口市检察院干警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敬老爱老的优秀品质。
在“四进四心四促”活动中,该院李志刚检察长将春耕扶贫款交到贫困老人手中
架设维老亲民桥,搭建老年维权服务阵地。 该院将每月第一个周五确定为零距离服务“民生开放日”,检察志愿者奔赴到全市16个社区,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紧紧围绕住房、社会保障、老年防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普法宣传,并向全社会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开展活动以来,共接待群众千余人次,书写宣传标语80余条,解答涉老法律咨询100余件,受到老年人一致好评。在预防老年人犯罪上,多年来,该院深入各机关单位、乡镇开展专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课50余次,为即将离岗退休的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拉起廉洁自律警戒线。同时,注重加强与乡镇司法所的密切配合,对老年监外执行人员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和帮教,了解老年监外执行人员的身心健康、家庭邻里关系情况,与民政部门协调,采取思想教育,实施亲情感化,帮助其解决困难,做好安置工作,使其能够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再次犯罪。
突出特色服务探索老年维权新方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老年维权工作,该院积极融入到当地老年人公益维权体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老年维权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突出检察服务特色,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服务工作。
妥善化解涉老纷争,提升老年人维权服务水平。 如何把法律对老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梅河口市检察院近几年作了积极探索,老年人维权工作全面覆盖控告、申诉、刑事和宣传等各方面,工作深度、广度有了新发展。在处理来信来访案件中,该院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老年人沟通放在首位,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在情、理、法的相互交融中,妥善化解纠纷,让每一名上访老人更多地感受到法律的呵护,感受到来自检察官传递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力量。据悉,该院接待过一位60多岁农村妇女佟某,佟某在红梅镇刘大村分了八亩责任田,因外出打工未耕种,待其回乡准备种地时,其责任田已被他人耕种,多方咨询没有结果。对于这起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接访干警没有一推了之,本着为民负责、为民解难的责任感,一边安抚佟某,一边与乡政府积极联系,经过多方协调,仅一天时间就使这起矛盾得到了圆满解决。佟某深表感激,送来了“人民检察为人民,排扰解难暖民心”的锦旗。
梅河口市检察院干警来到双兴乡慰问抗美援朝老兵高原喜,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
彰显维老人文关怀,筑牢老年维权保护网。 近年来,梅河口市检察院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情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该院设有老年人信访维权接待区,专人负责接待。在检察工作人员接待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老年人沟通,方便老年人提出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该院为前来寻求帮助的老年人配备了老花镜、拐杖、雨伞、老年常用药箱、饮水机等物品,从细微处加强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在自侦办案区内,该院还设有待诊室,配有老年人常用医疗急救药品、轮椅等,用于老年犯罪嫌疑人、证人等在讯问、询问过程中突发疾病、身体不适时休息、待诊、紧急救治时启用,提供无障碍维老服务。
梅河口市检察院志愿者前往曙光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慰问空巢老人
健全机制化解矛盾 畅通老年维权渠道
近年来,梅河口市检察院广泛开展涉老法律法规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职责、受案范围、办案流程及期限、控告举报的方法及程序等,建立健全老年信访接待、贫困老人备案、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等规章制度,对损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申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解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连续多年被市委评为信访先进集体、示范窗口单位、模范政法单位,连续十年被通化市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04年以来,连续4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开通涉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涉老案件首办负责制。 为更加便捷地为老人提供维权服务,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该院以“尊老、爱老、便老、惠老”为服务宗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并作为老年维权的一个服务品牌来精心打造。201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60岁以上涉老案件67件,其中,批捕27件27人,公诉39件39人,立案监督1件。在受理的涉老案件中,无一例投诉,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誉。该院在办理郭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时,经审查,郭某醉酒后到该市中和镇社会福利院随意谩骂老人,殴打不满其行为的老人,并与上前阻止的福利院院长张某厮打,造成一人轻伤。办案干警多方搜集证据后发现,郭某经常醉酒后谩骂福利院老人,老年人年纪大,身体弱,没人敢反抗,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由于该案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党组决定优先受理,快速审查。起诉至法院后,一审判决郭某一年零四个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制定联动式矛盾化解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按照“依靠群众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内部制约”的职能定位,制定了联动式矛盾化解机制。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必须配合控申接待人员对相关业务领域问题或案件共同进行答疑解问,尤其是损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申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
完善涉老案件初查工作,打造便老服务型检察院。 该院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定期走访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和五保户,解决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15年4月,该院接到举报称民政局任某私自给不符合条件的王某办理老复转军人待遇。由于该举报涉及老年人权益,该院高度重视,并未因为该案管辖不清而敷衍举报人,检察人员多次走访,搜集信息,及时进行了初查。经查,王某于1947年参军,符合老复转军人的待遇。检察人员不辞辛苦、不怕麻烦的查证,有效地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