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加强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管理

21.10.2016  14:35

  为全面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梅河口市公安局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规范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在岗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和管理人员监管责任,全力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不发生失控漏管问题。

  狠抓爆破作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每年组织爆破作业单位法人、爆破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讲法规、讲案例、剖析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和漏洞,指导企业进一步整改落实,促使企业把安全管理作为一种自觉的常态化的工作来抓,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狠抓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落实。针对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规定要求,落实爆破作业人员年训制度,并聘请专家、讲师就专业知识技能、生产安全常识、突发事故应急措施等课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责任意识,降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几率。同时,通过公安部民爆专管民警培训平台,组织全市基层监管民警每周开展一次网上业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网上比武竞赛,每季集中组织培训,全面提高民爆专管民警的业务能力和监管能力,确保有效发挥业务监管职能作用。

  狠抓动态管理信息研判机制落实。充分利用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动态信息研判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涉爆企业和从业人员日常使用爆炸物品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核查处置违规信息。同时,积极研发井下爆破作业末端管控技术,通过研发专用起爆器,绑定爆破作业人员,严防无证人员参与爆破作业,积极推广应用数码电子雷管,严防井下爆破作业剩余不清退、井下私存雷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爆炸物品流失、被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