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桦甸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第二阶段任务

11.09.2015  10:54

  □桦轩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重点整治的八方面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梳理各业务部门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通过调查摸底、汇总梳理、剖析原因等规定步骤,发现该院在其中四个方面存在24个问题,使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案件的要求,切实做到了全覆盖、不遗漏。院党组本着不回避、不遮掩,积极查摆,对照解决的原则,主动邀请吉林市院案管部门领导院指导,勇于揭短亮丑,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以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倒逼案件质量。针对赃证物的管理问题,制定了《桦甸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管理办法》、《桦甸市人民检察院赃证物出入库台账》、《涉案财物入库清单》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建立赃证物出入库台账,并安排专人对赃证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了赃证物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二是成立了案件评查和检务公开领导小组,选派了有丰富检察工作经验的老同志负责案件的考评工作,对本院办理的案件,每月进行一次评查,建立办案个人评查档案,并将考评结果报知院领导,使每个办案人员对自己办的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尽快的改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督促办案人。   

  三是根据各业务部门月报,案件管理人员每月制作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分析,为领导了解和掌握业务工作提供最快数据和第一手资料。

  四是利用两房建设的有利时机,建成该院涉案赃证物管理库,今年国庆节后马上投入使用,将彻底解决赃证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五是为了规范自侦部门办案流程,制定出台了《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执法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自侦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实现审录分离,录音录像前向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资料封存时由讯问人、被讯问人、录制人员签字确认,实现了讯问录音录像资料随卷移送。

  六是落实看审分离制度,注重发挥法警对讯问活动的监督作用,由法警人员对讯问活动进行无声录像监控,一旦发现刑讯逼供等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对讯问即将超时的及时发出预警,办案人员拒不接受监督制约的,法警负责人可直接向检察长汇报。

  七是进一步规范提审、公诉人出庭工作。将提审工作、公诉人出庭言行举止表现纳入纪检监察部门日常抽查检查范围,发现不规范行为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廉政保证金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八是注重把握文书制作标准。因各业务部门暂无统一的卷宗装订标准,桦甸市院加强与省市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及兄弟院的交流,力争统一共识。同时,桦甸市院党组通过出台《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纠错制度》、为业务部门办案人员购买办案业务指导用书等有效措施,规制法律文书的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