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荣获“吉林省森林城市”称号

11.12.2014  12:44

  松花江网讯      近日,记者在桦甸市了解到,该市被吉林省关注森林组委会授予“吉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省第六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吉林省森林城市”是目前全省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性、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桦甸市在经济快速发展、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的新形势下,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坚持把造林绿化、建设森林城市作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来抓。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桦甸市重点实施了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工程、绿色家园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清收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重点公益林管护工程等六大绿化工程,努力加快城乡森林生态和林业产业一体化生态建设新格局。

 

  目前,桦甸市林地面积为43.7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2.2%。桦甸市城区绿地面积达到657.9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9.1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66平方米,年义务植树超60万株;全市开展了“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绿化美化村屯426个,占全市村屯总数的90%,村屯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拥有大型公园、广场5个,总面积14公顷。2013年,桦甸市荣获“吉林省绿化标准县”称号,为全省造林绿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江城日报记者/璩竹林 通讯员/唐佰玲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