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出台脱贫基金管理办法

20.04.2016  09:48

  松花江网讯  近日,《桦甸市脱贫基金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旨在激发农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建立“造血式”扶贫的帮扶机制,加快贫困户产业脱贫步伐,为桦甸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重要保障。

  桦甸市脱贫基金是为了向银行融资而出资设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以助力脱贫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筹集基金的方式主要通过政府引导、部门筹措、社会扶贫捐赠等方式,基金初始规模暂定500万元,以后将视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累计增加。在基金贷款支持对象上,该管理办法有严格的规定。基金贷款支持对象必须是桦甸市域内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及参与脱贫攻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基金贷款申报和审批上,申请基金贷款须由各乡镇街组织申报。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乡镇街和包保部门共同确认贫困户身份及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审核后提出意见报桦甸市脱贫办。桦甸市脱贫办定期对乡镇街确认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呈报桦甸市服务中心,由其进行登记。随后,再经过调查审核、批量审批决策、授信审批、发放贷款等环节,就可以获得基金贷款。整个申办流程要求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  (江城日报记者/王翕 通讯员/杨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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