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察官缘何“上门办案”?
文字 | 殷玥瓛
整理 | 张倩怡
“你好,我是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这是我的工作证。本案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在押期间已经对你进行过权利义务告知及初次讯问。现因你患严重疾病,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考虑到你行动不便,为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本次的讯问特意到你家中进行……”这是敦化林区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波进行讯问时的场景。
办事未果 兄弟反目
2017年9月4日,马海(化名)找到张波(化名),想让其帮自己找打松塔的工人,马海为了表示感谢,宴请张波等人。
“兄弟啊,有个事得跟你说”,几杯酒下肚,张波拉着马海的手说道。
“哥,你说”,马海应和着。
“你托我找的干活的,人家到现在也没给准信能不能来,不过你别着急,我再问问,一有信儿我马上告诉你”,张波说道。
“啊?啊!”听到这样话,马海心中不是滋味,看着一桌菜肴,想到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事儿还没成,心里的火越窜越高。
酒足饭饱后已是晚上10点钟,但马海对找工人的事情还念念不忘,生拉硬拽着张波去自己的看护房要继续喝点。喝着喝着,马海便向张波索要当晚请客的600元钱,当得知张波没钱时,恼羞成怒,便开始打骂张波。张波连连求饶并表示要出去借钱偿还。此时已是半夜,外出借钱的张波一无所获,回到看护房后向马海承诺“明天一定给钱”。但马海不依不饶,并用手机一直击打张波头部,致其倒地。忍无可忍的张波在地上随手摸到一刨锛,并向马海头部挥打。几下后,看马海不再反抗就将其推到一侧,起身后见马海倒在地上不动,便拨打110报警。后马海不治身亡。
悔恨交加,疾病缠身
2017年12月18日,敦化林区检察院受案后前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张波进行权利义务告知时,张波表示“每每想起这件事都很后悔,后悔当时的冲动使马海重伤不治,也让自己身陷牢狱不能和家人团聚。但是当时蒙了,就是为了保命,再不还手我就死了...”。
在案件后续审查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张波因终日抑郁身患严重疾病致生活无法自理。后经敦化林区检察院建议,张波的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
“上门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波行动不便,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以“上门办案”的形式,到其家中进行讯问,充分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法律的温暖。
“真是辛苦您了,检察官,我丈夫现在犯了法,腿脚不便还麻烦你们跑一趟...”。犯罪嫌疑人张波家属激动地握住了办案人的手说道。
面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感谢,案件承办人敦化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王淑艳说:“犯罪嫌疑人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我们的职责就是客观公正的审查每一项证据,充分展现法律公平”。随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的完成,本案的最后一项证据也审查完毕,案件的审查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准,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