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举办“警惕校园贷违法犯罪,远离校园贷非法侵害”专题报告会

18.05.2017  03:25

  为有效防范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发展,教育提醒学生警惕非法“校园贷”陷阱,5月10日,学校安全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在学校礼堂联合举办了“警惕校园贷违法犯罪,远离校园贷非法侵害”专题报告会。副校长陈煜平出席了活动。   报告会上,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王宇首先介绍了省公安厅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严厉打击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本次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非法“校园贷”案件193起,打掉非法“校园贷”诈骗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有效遏制了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势头。   王宇在讲座中详细分析了“校园贷”违法犯罪危害及蔓延的原因:一是部分非法“校园贷”平台以较低月利率吸引学生贷款,实际年利率高达30%至50%,甚至更高,导致学生因利息过高无法归还到期贷款;二是网络非法“校园贷”全程网上流转,资金用途无人监管,导致学生以助学名义贷款而将资金用于高消费,也为不法分子冒名申领贷款和诈骗学生贷款提供可乘之机;三是部分学生沉湎享乐,互相攀比,尤其是为购买时尚手机、电脑等昂贵电子产品进行贷款,有的甚至贪图小利,帮助不法分子共同诈骗;四是一些不具有经营资质的公司或个人,针对学生急于用钱又缺乏基本金融、法律常识的情况,从事非法借贷收取高利息、“利滚利”或高额违约金,从而导致借款学生遭遇高利贷或暴力催收等侵害。   安全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相关负责同志,各学院学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特殊教育学院辅导员刘禹含为参会的听障学生作了全程手语翻译。

 

作者:董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