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九台分局开展查处食品领域无证经营百日行动
25.10.2016 18:1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长春市食药监局从9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百日执法”行动,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杨建英任组长的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查处取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百日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本次整治行动以学校、幼儿园、小餐桌、敬老院、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区、城乡结合部面积45平米以上餐饮商户等为重点,对无证经营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动态的无证经营餐饮单位台账,依法查处取缔未办理《食品生产经营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后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为,使食品领域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全区所有无证单位进行分类处理,凡是具备办证条件或经过整改能够达到许可条件的,积极帮助整改提高,引导申办许可证;凡是暂时不能达到许可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什么时候达到条件,并自愿申请办证,再按许可条件进行许可;凡是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达到许可条件要求,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因类施策”,正确把握处罚幅度。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大学生自谋职业者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于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查处。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10.2016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