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院全套招式 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0.09.2017  11:33

 

  为进一步加强林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全院形成了普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主动上肩,种好责任之田。 汪清林区院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苏树林担任组长,政治部主任杨万红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干警意识形态思想情况、重大案件、涉检事件。9月27日,为了做好“双节”和“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该院召开了专题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详细汇报了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主动将责任上肩,自觉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 

 

           二、狠抓学习,担当政治之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汪清林区院多次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党中央和上级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干警政治鉴别力。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 

        三、舆论引导,守好思想之阵。 年初以来,汪清林区院深入辖区三个林业局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宣传,提升检务传播能力,努力做好法治权威的正面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正能量,守好网络思想阵地。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着重加强舆论监管,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据悉,汪清林区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与之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为建设和谐法治林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