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四项举措”落实“三抓”行动 服务林区振兴发展

15.04.2017  01:23

  省委“三抓”行动和全省检察机关“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活动”开展以来,长春林区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省委和省院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四项举措”为林区振兴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作为,精心组织确保落实。 组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两级院视频会议传达杨克勤检察长关于“三抓”行动四点要求和省院工作部署。制定了“三抓”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服务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暨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开展“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15家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督导,要求分院各条线加强对下指导,基层院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三抓”行动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深度对接,调研走访问需于企。 按照省院开展“双千活动”的安排部署,两级院检察长积极联系辖区内民营企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6名检察长已与15家民营企业实现深度对接。在吉林森工融信投资集团,张立华检察长与陈树春总经理及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向企业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针对企业提出的5项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表示会持续关注集团发展,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陈树春总经理对“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法制宣传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助推集团健康发展。

   三是立足职能,服务林区绿色发展。 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涉林犯罪,继续推行办理涉林案件“复绿补种”新模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对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外包装招标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为企业行贿档案查询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保障企业重大项目的顺利进行。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四是严明纪律,构建“”“”检企关系。 要求两级院检察人员在开展“三抓”和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中,严格落实“六个区分”和“三个慎重”,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尽量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遵守“三不三禁”工作要求,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决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