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成贵州绿色增长新亮点:不砍树 能致富

01.06.2016  00:22
  近年来,我省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条件优势开展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努力探索农林牧各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绿色增长新路,力促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2015年,我省在黔东南州的黎平县,遵义市的赤水市,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铜仁市德江、玉屏自治县,安顺市西秀区等7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7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不砍树、能致富”的发展理念愈加深入人心。

  大方县整合项目资金1700万元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全县林下经济面积达到5万余亩,主要模式是林药模式和林禽模式,惠及林农5126户17882人,实现产值13400万元。大方县油杉河绿色星火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年林下养蜂210箱,带动12户农户发展林下养蜂,产出蜂蜜2448斤,产值数十万元。

  赤水市新合作石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林下建立金钗石斛原生态种植示范基地1060亩,年产值551.2万元,带动了周边地区发展石斛基地1500亩,改造老基地2000余亩,吸纳了286个劳动力就近就业。合作社还投资建设了赤水市金钗石斛生态观光园,按国家4A级景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铜仁市以促进林木生长和保护森林植被为前提,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条件发展林下经济,初步形成立体生态农业模式。据统计,新增林下种植模式发展面积1.46万亩,年总产值达3050万元;林下养殖3.13万头,产值达2640万元。玉屏腾鱼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油茶林下新增中药材(射干、太子参)种植面积560亩,产值500万元,发挥了林下经济示范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据统计,2015年,7个试点县(区、特区)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例由2014年的12%提高到20.7%。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营主体是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活力源泉。试点县(区、特区)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引导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形式,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据统计,7个试点县(区、特区)建立紧密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94个,注册资金8.78亿元,拥有固定资产3.62亿元,入社社员8446人,带动农户10.67万户,利用林地13.46万亩,2015年产值9564万元,净利润2218万元。(记者 朱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