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04.06.2016  04:17
  

  今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二个中国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口号为“为生命呐喊”。今年世界环境日我国的主题定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结合建设“绿色产业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蓝图,松原市环境日的宣传口号是“生态松原,你我共建!

  年初以来,松原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手段,统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努力推动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制订了《松原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继续对市内的各类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采取集中供热、改燃气等措施予以取缔。加强施工工地和城市扬尘控制力度,对6家混凝土搅拌站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选取市区江南、江北各100家公共场所和居民开展市内空气质量监测调查,为市民健康保驾护航。全面加强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开展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行动。完成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治理153家。加快秸秆转化,深入推进秸秆禁烧。这些举措有效推动空气环境质量逐步转好。今年前五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区大气环境中的污染指标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均值、二氧化氮均值分别下降了9.4%、17.7%、20.8%、25%,大气环境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多出11天,提高了10%。

  实施“清洁水体行动计划”,改善水环境质量。松原市政府下发了《松原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库建设,及时上报国家环保部。对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了松花江和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严格按规定对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制定专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污染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实施“宁静工程”,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了《松原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方案》,将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厂界噪声进行治理,对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噪声超标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对偶发性噪声、经营性噪声和“广场舞”进行治理和规范,对违反规定、干扰周围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的坚决处罚或取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业户依法依规经营,从源头上减少商业经营性噪声的产生。积极倡导和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使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持续改善。

  积极开展生态创建,为建设“两城”奠定坚实基础。今年全市创建生态示范村52个,其中省级8个,市级44个。认真抓好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开展生态水岸、旅游岛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目前已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报省环保厅技术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

  持续强化环境监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格按国家规定开展对排污企业随机抽查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几个月来,抽查118家次,排查环境风险企业100余家次。按照“理顺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并严格依法处理。已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5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下达罚款金额175余万元,关停违法小造纸厂2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执行联单46份,30批次,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5329.56吨。开展“12369”举报热线、网上举报及微信举报等多渠道整合联网, 5月18日正式开通“12369”网络举报平台。拓宽了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97件,全部按规定办理。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和手续,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环保服务。制定了《松原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流程的简便化、标准化。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库,对重点项目开辟行政审批“直通车”,快速审批。凡须报请省级以上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派专人提供全方位的环保咨询服务,配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公开环境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程序、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和审批决定等政务信息,实现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几个月来,共受理环境行政审批事项107件,全部严格按时限完成办理。

  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与松原日报社联合创办了《环保之声》专栏,开通新媒体“松原新闻”APP“政务·环保”专栏。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多方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截至目前,在市级媒体发表新闻作品89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作品23篇。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期间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多种环保宣传资料及宣传品5000余份,设置展板48块。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在禁烧秸秆“进农村”宣传活动中,发放《新农村环境保护手册》和秸秆禁烧宣传折页等1000余份、宣传挂图100余张,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0余条。开展环保宣传进党校活动,向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发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五讲》200册。开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知识测试活动,举办了重点排污企业环保法律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法治意识。开展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启动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年度评估工作,有效推动松原市环境宣教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保证平台稳定运行。企业在线监测传输有效率提高了9.42%,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完成率为97.81%、公布率为100%,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为100%。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实现了适时公开。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并以党委文件正式下发执行。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守环境安全和廉政建设两条底线,廉洁从政。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松原市环保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扎实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松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同时保护环境需要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