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全力加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 

16.12.2014  11:36

  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松原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散装汽油管控工作。    

  该局成立了由公安局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和检查督导,部署派出所加强管理。特别在节庆和重大敏感日前集中开展安全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散装汽油销售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有效。该局还与商务、安监、工商、中石油、中石化多次进行座谈,建立了联系制度,明确了安全主体责任。

  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加油站点开展了地毯式摸底排查,掌握、熟悉辖区加油站数量、顾客来源、日常销售量、从业人员等情况,并对辖区10个加油站逐一采集、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摸排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对散装汽油销售的管控查处,严管、严控、严查私自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组织警力对加油站开展巡逻盘查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对发现销售、购买、储存汽油行为存在治安隐患的,严格落实整改。三是派出所与加油站负责人逐一签订《销售散装汽油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加油站不得随意销售汽油、柴油。如遇购买零散、桶装油的,购买人必须持有派出所开具的《购买散装汽油证明》后方能销售。各加油站点建立散装汽油销售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销售散装汽油的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数量及用途等,严格落实 “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制度。    

  该局相关部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加油站、重要街巷、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发放《严控散装汽油购买销售的通告》和相关的宣传资料,同事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手机短信、横幅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自觉规范购买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揭发违规购销散装汽油情况,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加油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签订《销售散装汽油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严格、及时、如实登记和报告散装汽油销售情况,杜绝向无证明手续人员销售散装汽油。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严控散装汽油购买销售的通告》1000余份,举办安全知识培训13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