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发致歉信并删除造谣文章

18.04.2019  17:02
致歉信 - 新浪吉林
杨幂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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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杨幂

  新浪娱乐讯 4月18日,某自媒体账号发布致歉信,向杨幂道歉,并表示:“道歉信经法院审核修改通过,这份道歉信是法官修改后亲自发我的。主要体现自己诚恳道歉态度和参考杨幂女士公司意见。再对本人和学校造谣谩骂诽谤的,法官建议用法律维护本人和学校的合法权利。

  据悉,该账号曾发布文章,造谣了杨幂女士与多名女艺人“互撕互黑”,侵害了杨幂女士的名誉权,现已将相关文章全部删除,并再次郑重向杨幂女士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