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的“十条意见”有什么?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作了这样的解读

15.01.2019  02:30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重新梳理和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本意见。”1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吉林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来自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多家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现场发声。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出席发布会,并围绕省检察院出台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意见”作了解读。 

  “《意见》全文提出了10条举措,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高的政治站位、新的司法理念和实的政策措施等突出特点。”发布会上,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现场向新闻媒体们介绍了《意见》发布的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据了解,《意见》共十条,涵盖了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多项职能,包括了检察业务的各个方面。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介绍说:“《意见》中的具体举措,可以用‘一三五七’4个数字来归纳。 

  “一三五七”具体而言 

  一个规范 

  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 

  三项制度 

  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法律服务制度和维权工作机制。 

  五项权利 

  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 

  七个严格区分 

  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家个人犯罪与企业违法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企业家非法集资的界限;企业家利用国家政策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企业家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企业家大胆探索出现的失误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的界限;企业家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贿、不作为而不得已行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主动行贿、谋取非法利益的界限。 

  发布会上,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还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