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 让检察权在监督下运行

08.03.2015  11:04

  监督者更应该受到监督。近几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外部监督的弓也在拉紧。

  “检察机关只有采取更严更硬的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等外部力量的监督,让检察权在‘无死角’监督下运行,才能使检察人员头脑更清醒,司法更清白,树立起检察机关清廉形象。”2012年初,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作出承诺。三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加强外部监督上大刀阔斧,推行改革,出台制度,制定措施,外部监督格局焕然一新。

   让体制内监督更有效

  今年2月中旬,吉林省两会刚刚结束,吉林省检察院就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7个方面19项内容的意见建议,分解细化到各部门进行落实。

  “我们制定了落实代表委员建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到12个相关部门,做到责任到位。”该院负责联络代表委员的工作人员孙武和介绍说,“意见建议落地后,我们要经过几上几下,再把结果及时反馈,保证代表委员第一时间了解检察机关的落实情况。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检察院接受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不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还注重向细部延伸。去年,吉林省检察院针对民事行政领域案件占全部案件90%以上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主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他们还向省人大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基层建设等诸多方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省人大还修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人大监督落实到具体工作,成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引擎。

  与代表、委员具有同样监督“威力”的还有人民监督员。2014年,吉林省检察院围绕落实最高检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权、管理权,移交给司法部门,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使人民监督员更加敢言,监督更加有效。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吉林省检察机关始终以受监督的心态,把自己摆在接受监督的位置上。三年来,该省三级检察机关与同级法院、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共同出台30多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文件规定,走访审计、国土、税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200多个,主动听取意见,接受外界监督,使自身时时处于视线之内,事事都在监督之中。

   让当事人参与监督更直接

  2014年7月,吉林市检察院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申诉案件。申诉人赵某因家庭矛盾纠纷,将其继父告上法庭,被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处理,赵某不服,多次上访,听说检察院能处理此事,赵某就来到检察院控申大厅申诉。控申处工作人员向赵某细致地作了法律解释,但赵某就是听不进去。

  为打消当事人疑虑,吉林市检察院决定召开由律师、法学专家、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的恳谈会,参会人员由赵某参与确定。恳谈会开始后,赵某当面申诉,随后参会人员从法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各个层面作了发言,并全程录像。恳谈会开了三个多小时,最后确认赵某申诉的对象不构成犯罪,而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是正确的,赵某也表示口服心服。

  记者了解到,在吉林省检察机关,通过召开恳谈会、听证会来推进有争议案件办理的模式,已经普遍实行。不仅如此,他们还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让当事人、代理人参与到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中来。

  去年,长春市检察院专门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设立了案件信息展示板、流程图、查询触摸屏,涉案当事人、律师、代理人可以无阻碍到检务公开大厅,查询所涉案件的程序、办案人、联系方式、进展情况等信息,如果仍不清楚,还可以直接找办案人咨询。

   让社会各界盯得更紧

  去年底,有媒体刊登了吉林某基层检察院有办案瑕疵的批评报道。省检察院第一时间派人与这家媒体沟通联系,对所涉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并邀请该媒体在内的十余家媒体记者深入到市级院和基层院,参加“看得见的正义”巡回采访报道。

  “让众多媒体参与到巡回采访中来,就是要通过舆论的力量,让检察机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省检察院宣传工作负责人如是说。

  吉林省检察院为全方位公开检察、主动赢得监督,去年上半年,重建门户网站,为公开检务提供平台;他们联合腾讯网、新浪网、人民网、正义网四大网站,开通了四大检察微博;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客户端、手机报,充分利用新媒体为公开检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服务。在全省三级检察院中全部推行网上查询系统,实现了诉讼结果网上挂、法律文书网上晒、律师阅卷网上约、纪律作风网上评。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在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397条,法律文书338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78条。

  “我们就是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真正做到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看到公平正义。”杨克勤作出这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