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30年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06.06.2016  17:56

记延边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马春梅

 

  延边州检察院刑事检察二室主任检察官马春梅已从检13年。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她办理的各类刑事批捕、起诉案件无一错案发生,所承办案件曾被评为“全州检察机关十大保障民生精品案件”;从事反贪工作8年,她参与侦查、负责对下指导及侦查指挥中心工作、开展二十余场反贪业务及犯罪预防讲座,一直保持高强度的工作节奏。 

  十几年的检察生涯中,她获得过吉林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吉林省检察机关首批卓越人才、延边州州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所带领处室被评为全省反贪追逃工作先进集体、延边州检察院先进处室。

  2015年7月,延边州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马春梅被任命为延边州检察院刑事检察二室主任,负责未检工作。她开始踏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之路,并暗自决心要与新生的未检办一起成长。

   找准定位,明确职责  

  2015年夏天,上任第一天马春梅就接到组织选手参加吉林省检察院未检业务竞赛的通知。刚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过来的她,顾不得太多,迅速组织各院业务骨干参加竞赛。经过两轮的激烈角逐,延边团队荣获“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组织奖”和“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优秀选手”奖项。

  回到院里,她开始思考如何在零基础上建立起工作机制、作为一个市级院如何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这是摆在她面前的首要课题。在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向下级院了解基本情况的同时,她积极汇报未检工作零起步的现状及上级院对该项工作的各项要求,取得了领导的支持。在年初的全州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会议上,她提出了各基层院务必落实未检机构人员配备的硬性要求,督促八个县市院均成立了专门的主任检察官办公室负责未检工作,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2016年3月,经多次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延边州院组织的未检业务考察学习团一行七人前往上海市检察机关学习未检三十年的工作经验。上海的学习,让她和她的团队理清了思路,结合延边实际确立了基于检察职能打好基础,逐步扩展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建立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思路,并获得了领导的认可。

   积极履职,加强未检职能  

  2015年年底,一位拿着举报信的家长找到州院未检办。马春梅在认真听取这位伤心父亲的诉苦后,积极做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消除对司法环节公正性的怀疑,并第一时间向承办检察官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在后续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促使案件快侦快结,继续同该家长保持沟通,最后案件的圆满高效处理让这位操劳的父亲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她联合延边州妇联为妇女工作者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结合法律、心理学,阐释家暴的危害,强调未成年人的保护,取得良好效果。

   推动规范化,夯实基础  

  在明确了延边未检的发展方向及步骤后,延边州院未检办三名女检察官,积极研究未检法律规范,着手推动机制规范化建设。首先,马春梅确立了未检办内部未检工作周报机制、每周例会制度等,明确了办公室内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了未检干警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近期,延边州院未检办制定下发《延边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确保了延边州院第一时间掌握未检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工作;同延边州院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延边州公安局监管大队共同协商签订的《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提供了制度保障,规范了全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制度;正在推进的《延边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及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犯罪记录封存及查询在未检办、案管办、办公室档案管理之间的流程,严格犯罪记录查询的受理、审批和出具程序,未经严格的批准手段、不予查询,对违反规定泄露犯罪记录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让这一特殊制度具有高度可操作性。在马春梅的工作推进计划表中,还罗列着一个个规范化和社会支持体系规划,等着她和她的团队一路推进。

   未检事业,意义非凡  

  对于延边未检的未来,她充满希望。这位来自反贪战线的检察人,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理念的践行和探寻中深深爱上了未检工作,树立起了坚定的使命感。她说:“能够为我们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让人们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感受到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全力以赴呵护祖国的未来,这个事业是神圣而光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