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分局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见实效

01.07.2015  10:40

今年以来,朝阳工商分局按照市局整治霸王条款专项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霸王条款”宣传海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做到应知尽知。在此基础上,对餐饮、商超、美容美发、健身、洗车等经营单位使用的消费卡(券)、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制度规定等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强制收费”等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取得违法证据,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详细填写《行政约谈登记表》,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自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共粘贴“霸王条款”宣传海报3910份,填写《行政约谈登记表》79份,有效规范了格式合同使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