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分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月”专项行动

23.03.2016  15:55

近日,朝阳工商分局、朝阳区法院、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对3起消费纠纷案件启动联合调解,拉开了朝阳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月专项行动帷幕。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是朝阳工商分局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权益筹划推出的一项消费维权行动举措。根据行动方案要求部署,此次行动共包括10项实事,分别是:针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月;针对手机行业存在的消费欺诈问题,组织识辩假劣手机行业座谈活动;宣传引领消费维权新理念,组织开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座谈会;以解决纠纷难题、排查侵权线索为目的,开展进企业宣传走访活动;拓展消费纠纷诉调联合调解成果,组织“3·15”联合调解现场工作会;以改善消费环境、理新消费理念为宗旨,组织开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体察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组织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各大商贸企业,结合实际开展“消费惠民天天都是3.15”活动;消费维权零距离体验,开展“12315开放周”活动;提升居民消费自我保护能力,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咨询活动。

目前,工商、法院、消协现场联合调解消费纠纷案件已圆满结束。在联合调解的3起消费纠纷中,有2起成功达成和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另有1起纠纷终止调解纳入诉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