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分局四项举措打出大消保“组合拳”

14.12.2015  15:53

一是强化宣传,警醒提示,营造良好的维权舆论氛围。以社区、校园、商场为重点,以各类平面媒体为载体,先后组织开展了“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商家座谈会、义务监督员现场体察活动、家电大讲堂活动、消费维权普法校园行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讲解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提升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效能。前10个月,分局仅12315就受理消费纠纷案件8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3,437元,加倍赔偿经济损失2,700元。通过深入辖区商贸企业走访调研、现场座谈、倡议承诺等柔性方式,鼓励引导商贸企业在商品质量保证金制度基础上,建立赔偿先付机制,得到辖区20余户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响应;与朝阳区法院、朝阳区消协联合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增强联合调解消费纠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首批纳入联合调解的7起复杂、疑难消费纠纷,成功调解5起,社会效能凸显。

三是调处并举,一追到底,依法查处消费欺诈侵权行为。强力落实“诉转案”制度,成立“诉转案”工作小组,制定《“诉转案”工作方案》,建立分局申(投)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申诉举报中心与工作小组数据信息对接。对局、所两级消费投诉,一旦发现侵权线索,按程序审批立案,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今年,分局已通过“诉转案”形式查办消费侵权案件6起,使违法经营者依法承担了侵权责任。

四是抓住热点,逐一击破,扎实开展系列维权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有计划开展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公用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快递服务业专项整治、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等系列维权行动。通过采取批评教育与责令整改相结合、行政约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方式,纠正未按规定履行索证索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134个;对62户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91户涉嫌预付消费侵权行为开展了行政约谈;

查办公用企业滥收费、不合格商品质量案件等消费侵权案件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