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线电视停机、复机、迁移费用明年起取消

21.12.2016  12:33

  20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用户停机至复机期间每月按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20%向用户收取的费用。

  取消向用户收取的有线电视(包括数字电视信号和模拟信号)停机、复机、迁移费用;各市、县(市)按照定价权限取消向用户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其他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省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初装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95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0]248号)文件同时废止。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