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部长:土地使用权有期限 房屋所有权无期限

09.03.2015  17:28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近日有报道称,《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8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就此进行了解释,住宅的所有权没有期限,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证书发布后,有人发现证书内页要求填写“使用期限”,专家认为这一做法欠妥,土地的权利性质为使用权,有使用限期,但房屋的权利性质属于所有权,是永久的,并没有使用限期。

  对此,姜大明解释说,证书是依照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的。住宅的所有权没有期限,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而对耕地保护,姜大明说:“我们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我们的耕地。

  他介绍,去年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合作开展一项工作,就是在耕地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划定为基本农田,让中国人的饭碗有保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步骤是,从大到小,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由近及远,把城边的先划定,再向农村开展。 特派记者 马云云 高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