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吉林省辽源市污水处理费将全面上调

03.07.2017  07: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6月28日,辽源市召开“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新闻发布会。 

  此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辽源市目前仍沿用2007年8月制定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具体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吨0.46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0.92元,特业污水处理费每吨1.54元。今年6月22日,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市公用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调整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

  1.居民生活(含学校、养老服务业机构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按国家规定最低限,调整到每吨0.95元;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按国家规定最低限,调整到每吨1.40元(特业用水用户中的基建、饮食服务行业、大众浴池产生的废水按照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

  3.特业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吨2.00元(特业用水用户中的歌舞娱乐行业、中高档浴池、游泳池、洗车产生的废水);

  4.低保户家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每吨0.46元。

  此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新闻发布会上,就“污水处理费”问题,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

   吉网记者: 污水处理费收入是如何管理的?

   辽源市财政局: 此事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到社会发展,我们财政部门一直很重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此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缴入国库集中统管。

   吉网记者: 污水处理费都有哪些支出用途?

   辽源市财政局: 主要用于改造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以及代征手续费用支出,与财政补贴资金统筹使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吉网记者: 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辽源市水务集团: 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文件规定,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涉及面广、量大,为减少人力成本,由供水企业收取自来水水费时代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来源:吉林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