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的都在这!2020年1—9月吉林省检察业务数据出炉

26.10.2020  16:26

10月23日上午,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受疫情影响有波动

数据显示,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7251件11200人,同比分别下降50.5%、47.2%。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752件8361人,同比分别下降51.2%、48.9%。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7686件25480人,同比分别下降26.7%、29%。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4415件21087人,同比分别下降18.5%、17.8%。决定不起诉4274人,同比上升53%,不起诉率为16.81%,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129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46%,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七位。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的78.1%,同比增加49.12个百分点。同期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2022人,占提出数的93.58%, 同比增加12.77个百分点。

 

依法及时办理涉疫案件

在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76件86人,审查批准逮捕73件8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173件217人,决定起诉138件167人,依法不起诉13件13人。为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落实快审快诉的指示精神,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209件次。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数量不断提高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42件,提出抗诉139件,同比上升93.1%。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46件,同比上升24.9%,占审结的 90.77%,同比增加6.94个百分点。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99件,占审结数的93.74%,同比增加17.94个百分点。

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5件,审结194件。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5件,同比上升240.9%。提出检察建议68件,同比上升240%。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74件,提出检察建议331件,占审结数的98.51%,同比增加3.31个百分点。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1451件。采取诉前程序1304件,同比上升1.8%,提起公益诉讼128件,同比上升75.34%,占立案数的8.82%,同比增加4.72个百分点。

通过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970.568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960.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家。

 

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7人,提起公诉343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34人,不捕率为43.09%。不起诉未成年人169人,不起诉率33.01%,同比增加14.49个百分点。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人员341人,起诉551人。

开展社会调查534次,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28人,实际开展救助19人,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379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6次,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30144份。

 

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4310件,同比上升128.9%。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7件,同比上升27.59%。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02件,同比上升70%,实际救助人数88人,同比上升11.39%。

 

着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恢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1166人,同比上升49.49%;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共逮捕17件24人,决定起诉46件80人。同时,审慎办理涉非公经济人员犯罪案件,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137人,作出不诉决定327人。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

为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严格落实检察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示范作用,省检察院根据最高检指示精神,印发《吉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2020年1至9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813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的占14.41%,同比增加5.44个百分点。全省各级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44人次,同比上升38.5%,其中检察长列席107人次,同比上升33.8%。  

 

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自5月初全省范围内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以来,最能体现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的“案-件比”数据由1-4月份的1:2.29降至5-9月份的1:1.27,并呈现出逐月递减的趋势;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从1-4月份的78.29%上升到5-9月份的89.58%,并呈现出逐月递增趋势。

各级检察机关更加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5-9月份刑事案件不捕率为26%,相比1-4月份上升1.4个百分点,5-9月份刑事案件不诉率为18.61%,相比1-4月份上升4.6个百分点。

在媒体记者提问环节,来自法治日报、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腾讯吉林的记者,围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给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带来的变化、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方面取得成效等方面提出问题,省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案件管理部副主任张东华,案件管理部二级检察官助理陶博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文字:王馨  图片:董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