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从11月至明年4月停办道路挖掘审批

11.10.2016  16:45

  秋冬季节,供暖即将开始、旧城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农民焚烧秸秆,各种污染源给我市的空气质量带来很大压力。在昨日的秋冬季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新闻通气会上,市公用局、环保局、城管委、建委、农委、市容局、交警支队、安监站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在秸秆禁烧、黄标车淘汰、建筑施工环境整治等防控空气污染方面都放了哪些大招。

   关注一:淘汰燃煤小锅炉

  从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看,截至9月末,我市优良天数合计229天,优良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4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两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等均有所下降。

  采暖期即将到来,我市今年冬季可能还要出现重污染天气。10月起,我市将对所有大气污染源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污染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立即责令整改,依法予以处罚。今年淘汰建成区内1235台燃煤小锅炉。对去年年底前未完成淘汰任务而仍在运行的小锅炉,近期将组织统一行动实施强制拆除。各供热企业已储备了一定的优质煤炭,以应对突发重污染天气对供暖的影响。

   关注二:秸秆禁烧

  目前,秋收工作深入展开,全市各地已启动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行动,每个村屯将组建巡查队伍,日夜开展巡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必要时要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机场及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田间秸秆机械打捆,全面收储清运转化利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要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关注三:黄标车淘汰

  截至8日,我市111143台黄标车已累计淘汰82121台,占任务总量的74%,未淘汰的还有29022台,占26%。

  为控制黄标车上路,我市执行环保检验前置规定,环保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核发安检合格标志;逾期3个检验周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坚决报废;严格车辆尾气排放“国四”标准,低于“国四”标准的,坚决禁止车辆注册和转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实行绕城高速以内黄标车全天禁行措施,各县(市)政府正在扩大限行、禁行范围,确保黄标车无路可走,倒逼淘汰。

  关注四:道路挖掘复原

  昨日,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9日,共审批道路挖掘申请378件,审批的主要原因都是涉及小锅炉撤并、燃气、二次供水和架空线落地等管线改造民生工程。今明两年基本完成老旧管网改造后,经过地下管网改造后的城市道路在3年至5年内将不再进行道路挖掘审批。要求已完成的管线施工区域及时抓紧复原,对不能正常复原的道路要简易修复,达到路面平整安全,方便市民出行。

  从11月1日至明年4月15日,市建委将停止办理道路挖掘审批。如出现地下管线应急抢险,管线单位可先行施工,并于30分钟内报市建委,经市建委现场确认后,可在第二日补办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对大面积施工中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我市要求增设滤网,对沙石等物料进行覆盖,工程残土要及时清运。为保证市民出行,要求夜间施工,对主次干道管线施工影响车辆通行的,在白天用钢板覆盖通车。

  根据要求,出现4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工地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

  今年,我市增加了道路除尘降尘作业频次,目前快速路、76条主要街路、20个广场实现3天完成一个清洗地面循环;520条次要街路、6个广场实现10天完成一个清洗地面循环。保洁人员对重点区域、路段和商圈开展“夜保”作业,延长“夜扫”时间至23时。 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