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1至3月份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报告
近日,吉林省减灾委办公室、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对1月至3月份吉林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候趋势及气象灾害
据吉林省气象局预测,1-3月份,吉林省平均气温为-8~-7℃,比常年同期偏高,比去年同期略低;全吉林省平均降水量为27~30毫米,比常年同期略多,比去年同期偏多。其中,1月份气温比常年同期略高,比去年同期偏低;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多,比去年明显偏多。1月份主要降温过程有3次:1月7-10日,25-26日,28-30日。2-3月份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降水量比常年略多。预计1-3月份吉林省有大到暴雪、寒潮(强降温)、低温严寒、大风以及雾霾等灾害性天气,会对交通、设施农业、畜牧业以及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洪涝灾害
据水利部门预测,吉林省1-3月份没有较大的流域性自然灾害风险。1-3月份,吉林省气温较低,水利行业主要面临冬季河水、土壤结冰冻胀引起的土地膨胀、地表不均匀隆起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
(三)地质灾害
据自然资源厅分析预测,1-3月份是吉林省地质灾害低易发时段,吉林省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从历年降雨及气温数据看,吉林省第一季度一般以降雪为主,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从近年来同期地质灾害灾情数据看,2015年发生1起地面塌陷、2016年发生1起崩塌、2017年发生2起崩塌,主要诱发因素为人类工程活动及冻融。因此,预测2020年1-3月份,吉林省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受冻融影响,3月份有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
(四)农业灾害
据农业部门预测,第一季度吉林省正处寒冬时节,也是温室育苗和生产的季节,时常会出现降温、降雪和大风天气,容易造成温室内植物冻害、棚室被大雪压垮、棚膜被大风刮坏等情况。同时,由于冬季气温较低,有的温室为了生产采取取暖加温,煤炭燃烧或电供暖设备,易造成煤气中毒、触电或棚室火灾等问题的发生,影响园艺设施及冬季生产,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二、灾害风险形势综合分析
综合判断,1-3月份,吉林省自然灾害风险水平总体偏低,主要可能出现大风、暴雪、低温冷冻、寒潮和崩塌等自然灾害。仍需防范大风、暴雪、低温冷冻等各类自然灾害对群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重点领域造成的不利影响。
1-3月份灾害风险分布图三、防范应对措施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大风、寒潮、暴雪等灾害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和会商分析,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有降温降雪或大风天气,及时指导农民做好防护工作,减少农民损失。各部门应强化值班值宿和重大灾害事件日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的会商核定,积极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准备,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加强防范部署,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实时掌握气象预报、水文监测、地质灾害预测等相关信息和预警通知,督促各工矿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遇有极端天气过程,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撤离危险区域人员,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密切关注冬季冻胀引发灾害
冻融是吉林省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之一,应密切加强东南部山区公路两侧边坡、房前屋后的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工作,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同时,要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冻胀防治,减少冬季河水、土壤结冰冻胀导致的水利工程建筑和设施位移、变形。
(来源:吉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