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03.06.2016  15:02
  中国法院网讯 (王小磊)   6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王旭光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江必新介绍了《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27条,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强调服务大局,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二是突出理念先行,明确提出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对重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四是保持适度前瞻,探索完善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规则。五是加强协同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合力。

  王旭光介绍,环境资源审判的“二合一”、“三合一”的审判机制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建设,是最高法院从2014年7月开始推动的。两年来,这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地方法院的积极响应,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法院,一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共计550个,其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182个,设立专业的合议庭359个,设立巡回法庭是9个。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