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16.01.2017  22:31

吉妇发〔2017〕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宣传部、妇联、文明办,省直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进全省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家庭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论述。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鲜明指出,要把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再次强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家庭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实抓好,以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 

  二、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的创新实践,是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与时俱进、常抓常新,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组织形式,抢抓节日契机、善用不同节点,在深度挖掘、细化推进上下功夫,打造活动亮点,彰显时代特征,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要坚持立足基层、久久为功,常态化开展各具特色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广大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家风家教、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树家庭先进典型,激发家庭内部活力,促进家庭自我教育,确保活动常年扎实开展在基层,覆盖城乡社区亿万家庭。要坚持贴近实际、服务需求,注重“寻找”内容向日常生活渗透,找准活动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点、与群众的共鸣点、与家庭需求的契合点,富有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和自觉培树良好家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拓展活动领域、突出重点人群,着力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延伸,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楼宇园区延伸,继续推进在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公众人物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发挥好“最美家庭”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创建文明家庭打好基础、当好“蓄水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 

  三、进一步创新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是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引导儿童感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要以立德树人、品德教育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以引导孩子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为目标,最大限度发挥家庭教育在价值引导、道德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贯彻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落实相关目标任务。依托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长学校、亲子俱乐部等平台,普及德育为先的家庭教育理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引导和培育更多社会组织面向留守、流动、单亲、残疾等特殊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开展家庭情景剧展演、亲子阅读以及“家庭教育大讲堂”、“母亲课堂”等活动,引导家长特别是母亲在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帮助儿童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儿童心中生根发芽。 

  四、进一步开展家风家训宣传展示活动 

  家风是家庭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良好社会风气的集中体现。好家风好家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是实现家庭道德代际传承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撰写、悬挂、诵读和推广家训,以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让好家风成为生活方式、生活常态。社区(村)“妇女之家”要围绕“晒照片、议家风、讲故事、展才艺、秀梦想”五项内容,设立活动宣传栏、光荣榜和展示台,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上榜、年年有展示。注重把“寻找”活动与重大节日结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子有方”和“孝老爱亲”主题评选活动。要深入挖掘、传播蕴藏在普通家庭中的优良家风,组织“文明家庭”、“吉林好人”、“最美家庭”等先进代表以及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巡讲交流、故事分享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在党政机关弘扬清廉家风、红色家风,在农村倡扬文明新风,提倡简办婚事丧事,摒弃陋习、移风易俗,带动更多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五、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媒体是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也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助推器。各级各部门要把家庭文明建设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版,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互动访谈等形式,报道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宣传声势。要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移动化、时尚化、互动性、即时性等优势,依托各级新媒体平台,围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设置重点议题,融合专栏、图说、动漫、H5等形式,聚焦家庭关注、家庭故事、家庭风采,宣传“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弘扬正确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形成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共同发力的新格局,构筑家庭文明从指尖到心间的新型情感纽带,凝聚激励广大群众和家庭建功伟大的中国梦、共圆家庭的幸福梦,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各市(州)、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规模“最美家庭”评选揭晓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家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统筹协调、妇联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统筹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宣传部门利用部门优势,积极做好家庭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发布。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文明建设与“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最美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把家庭文明建设摆在妇联全局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重点推进,将家庭和儿童工作、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在弘扬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教、培育良好家风方面着力,切实抓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新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开创新时期我省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妇联            吉林省文明办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