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税局运用智能管理系统监控办税服务满意度

30.10.2015  10:54



近日,长春市局依托智能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和视听监控系统,通过调取各单位办税服务质量运行数据及影像信息进行抽检。总体情况看,9月份,纳税人对全市办税服务满意度有所提升。

综合看,在发生的20,836笔有效评价中,满意率达到99.94%,比8月份提升0.08个百分点。在智能办税系统应用方面,有效评价率为47.93%,较8月份月提升0.51个百分点。系统运维情况有明显改观,运行故障率呈大幅下降趋势,系统运行比较平稳,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业务时对纳税人习惯使用“您好、再见”等文明用语,着装规范,举止得体。办税服务满意度有一定程度提高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办税服务效率亟待提高,一些办税厅窗口开通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纳税人等候时间过长;二是智能综合管理系统操作不够规范;三是文明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有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没有习惯使用“您好、再见”等文明用语。

适应纳税人需求提高办税服务质效无止境,聚焦纳税服务工作要用数据和质量说话,必须过实招办实事,就下一阶段办税服务工作,长春市局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整改。合理调配窗口资源,提高窗口开通率和人员在岗率,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效率。要求各单位办税服务厅申报期间窗口开通率必须达到70%,非申报期间窗口开通率不得低于40%。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要保证控制在30分钟以内,超时等候占比不得超过30%。

二是做好《智能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的学习辅导工作。窗口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工作步骤,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数据异常和设备故障。值班长切实负起岗位责任,巡回检查督促窗口人员按照规范使用智能化设备,在业务办理前必须进行业务交互确认,业务办结后及时发起评价。对提前发起评价或自行评价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扣发责任人员当月绩效奖,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三是加强对智能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数据的应用和硬件设施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该系统在纳税服务日常管理和考核中的作用,将智能化系统中绩效考核数据作为年终纳税服务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以此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上质量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