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造就了“虎头蝇”?

21.11.2014  17:18

Mr.柯胖纸

  

  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小官巨贪”现象引发了网民热议,一个新的名词由此产生:“虎头蝇”。

 

  在以往,人们普遍认为,能够贪污百万千万的都是高官“大老虎”,而基层的“小苍蝇”无非溜点小缝,吃拿卡要整点小钱。但如今,“苍蝇式腐败”衍生出的新类型,就是一些级别不高、贪污金额很高的“虎头蝇”。面对这类腐败问题,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造就了敢贪、能贪的小官?笔者看来,“虎头蝇”基本都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思想不坚定,容易受官本位思想侵袭。“小官”来自基层,而基层官员一般都出自无权无势的普通家庭,长期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传统观念熏陶,一旦走上仕途,手握权力,长期被压抑的人性极易发生扭曲,产生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但不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反而利用权力搞私人感情、权钱交易,以此来体现自己的存在感。

 

  二是握有实权,“小官”虽小,却权霸一方。他们是最基层的官员,有的甚至是连官员都算不上的村官。虽然职位不高,但是他们手里都掌握着土地、矿产、水电等资源的审批权、管理权。他们长期盘踞一方,有着比较扎实复杂的关系网,甚至在“上面”找到了“靠山”。凭借一支笔、一句话、一个章,造就了他们的行政级别与权力早已不再对等,权力过度集中,必定滋生腐败。

 

  三是在位时间长,贪腐行为持续年头久。“虎头蝇”的巨额赃款往往是从几年到十几年的时间长期积累出来的。因何长期贪腐却没有被调查惩处?源于反腐工作的“重大轻小”和群众监督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往往只有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奋起抵抗”。而“虎头蝇”往往是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谋利,面对的大多数是公司、企业。普通群众很难意识到自身利益被侵害,所以对这种腐败现象熟视无睹,从而助长了他们贪腐的嚣张气焰。

 

  因此,只有从思想和制度上加强对基层官员特别是 “有权”的职能部门官员的约束,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同时发动人民群众对基层官员的监督,才能防止“小苍蝇”变成 “虎头蝇”,才能防止更多的资源资金被贪污浪费。(编辑/杨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