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08.02.2017  11:11

  松花江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春节长假期间,我市无人员伤亡和较大以上火灾发生。

  据市公安消防支队统计,1月27日零时至2月2日11时,吉林地区共发生火灾41起,出动消防官兵477人次、消防车辆104台次。

  据了解,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我市消防部门做到“消除火患,防字当先”。节前,他们重点对3类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一是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仓库,严防因各类促销活动超量存货,堵塞通道出口;二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场所,督促相关单位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三是焰火晚会、庙会和大型集会等节庆活动场所,提前介入,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提出不得举办的意见。

  针对春节易发火灾特点,消防部门发动街道、乡镇、社区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和辖区网格员,集中力量对居民楼道、阳台、屋面以及消防通道进行可燃物清理,对居民家庭电气线路、燃气阀门、火源进行防火检查。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和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值班值守,加强消防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市民,元宵节就要来临,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易燃可燃物体,尽量到规定的集中燃放区燃放。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举报。      (江城日报记者/赵迎华 通讯员/崔迪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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