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长春基本淘汰黄标车

21.06.2016  14:06

  严格执行新车注册、车辆转入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把关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移动源监管、严格“黄标车”限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日前,长春市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到2017年,在长春市基本淘汰黄标车。 

  长春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告措施的通告》、《关于调整“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还下发《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实施公告》,全面落实黄标车补贴政策,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去年淘汰黄标车68769辆,其中,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31693台。今年将淘汰70%在用黄标车。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城区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增加公交运力,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选择。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