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9日起长春市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29.01.2016  09:10

今日,新文化记者从 长春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从1月29日开始,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集中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活动重点检查公路客运是否存在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旅游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违法行为;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同时,重点巡查家政、洗车、餐饮、药品、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等领域的市场价格动态,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还安排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专人值班,确保价格投诉举报系统畅通。

新文化报( 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