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5月1日起推出失能人员医疗照护险

03.04.2015  13:34

新闻提示:

77岁的张大娘是长春市某养老院的常客,自全身瘫痪后,她每年支付养老院的护理费达4万余元。每月4000元的退休金基本都搭在上面。近日,该养老院院长给她带来好消息,长春市自5月1日起将正式推出“失能人员医疗照护险”,像张大娘这样有职工医保的失能人员,以后可以报销90%的照护费用,自己每年只要花3600元左右即可。昨日,长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日起,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险”将正式推出,经评估机构评估,因病、因老失能人员,将像在医院享受医保一样,在医院、养老院享受照护险。长春市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此举是全国首创,已被纳入到长春市委市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中,并成为幸福长春建设20件实事之一。

长春市本级将于5月1日启动实施,县(市)双阳区和九台区将在年底前启动实施。

出台背景

长春市近9万人需要一级医疗护理

截至2014年年底,长春市户籍人口为754.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4%。长春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失能老人的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突出问题。长春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宝山说:“2014年,长春市医保参保人员中,因病需要一级医疗护理的有近9万人,且主要集中在省级医疗机构。但目前的4-2-1家庭结构,已经越来越难以承担失能人员的照护问题。

他认为,失能人员急需社会化的照护体系,长春市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和民生举措。

报销比例

短期失能参保职工,平均补偿比例为80%

据介绍,长期失能人员,入住养老院,参保职工补偿比例为90%,参保居民补偿比例为80%。因病短期失能人员根据入住的医院级别,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的失能人员平均补偿比例为80%,其中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80%、85%、90%;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失能人员,平均补偿比例为70%,其中,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70%、75%、80%;可报销项目主要包括护工劳务费用、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日用品费用、养老机构床位费、舒缓疗护费等。

基金筹集

照护保险基金来源主要有三个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医保,主要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方式筹集,从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中分别划出0.3和0.2个百分点,划转入基金池,居民医保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二是财政补助资金;三是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结余中一次性划拨10%,作为医疗照护保险的启动资金。

预期效果

参保失能职工年需承担3600元左右

谈到本项保险制度实施后的预期效果,长春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宝山说:“它将彻底解决失能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目前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全年费用在4万元左右,通过照护保险补偿,参保职工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左右,参保居民只需承担7200元左右,就能享受全年的照护服务。另外,这一措施还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实施照护保险后,失能人员平均床日费在100元左右,而同期医保住院平均床日费近1000元,是照护保险床日费的10倍。将失能人员引导到养老和护理机构,不仅将减少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还起到增加医疗机构床位周转率,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

申请范围

四类人员可申请

据介绍,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遵循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享受医疗照护保险待遇:1.入住定点的养老医疗照护机构,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人员;2.因疾病入住定点的医疗照护机构,符合启动医疗照护保险病种条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且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人员;3.癌症晚期舒缓疗护患者;4.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

申请步骤

步骤1:填申请表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医疗照护手续的,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向定点医疗照护机构、医疗照护保险管理部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步骤2:审核确认

定点医疗照护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按规定安排医保执业医师对申请人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初审,初审通过后,按规定及时为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人病情和生活能力评定情况等信息传送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或网上审定后,即可享受医疗照护保险待遇。

说明:

840种疾病包括在内

享受长期医疗照护保险人员,每次待遇审批期为半年;因病短期失能人员首批病种包括:截瘫、昏迷、休克、脑病、脏器衰竭、股骨疾病、骨盆骨折、脊柱(骨折)疾病、颈椎(骨折)疾病、腰椎(骨折)疾病、胸椎(骨折)疾病、脑肿瘤、脑梗塞、颅脑外伤、脑积水、脑疝、脑炎、心脏疾病、精神疾病、烧伤等共计20类,涉及具体840种疾病,同时完全失能患者可享受短期医疗照护保险待遇。

失能人员长期医疗照护首批定点单位(13家)

名称 地址

长春市怡康园老年公寓 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会

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 汽开区长沈路1000号

倚水家园老年护理院 宽城区扶余路美景天城三期35栋

至爱老年护理中心 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

安嘉老年公寓 二道区滨河东区308栋

长纺温馨养老院 绿园区春城大街3026号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 朝阳区富锋街道向阳路1515号

祥鹤居老年公寓 宽城区庆丰路15号

长春市祥和安养院 光谷大街与南四环交会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 宽城区兰家镇

济康老年养护中心 二道区荣光路2510号

二道东站老年公寓 滨河小区313栋

二道雅森老年护理院 河东路泰和街88号

因病短期失能人员医疗照护首批定点单位(19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中日联谊医院

吉林大学第四医院(一汽总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吉林省前卫医院

长春市中心医院

解放军第二O八医院

长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

长春市中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长春骨伤医院

长春中德骨科医院

长春市人民医院

吉林省心脑血管病医院

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据悉,参保人员在医疗照护期间,定点医疗照护机构应使用医疗照护保险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因个人等原因确需使用目录范围外的项目,须经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负担。参保人员结算医疗照护保险费时,应要求定点医疗照护机构如实一次性开具医疗费收据,收据内容要详细注明所有费用总额以及项目明细分类汇总,同时还应列明医疗照护统筹支付和个人自付数额。

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0431—81932999、81110000(新文化记者 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