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我省可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29.04.2015  10:22

  达到法定婚龄且至少有一方是吉林省户籍;反复撤销三次后则需推迟3天才可网上预约

  4月28日,记者从吉林省民政厅了解到,根据省民政厅统一安排,从5月1日起,吉林省各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婚姻当事人只要通过吉林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jl.gov.cn)的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就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了。

  看好预约条件:

  达到法定婚龄且至少有一方是吉林省户籍

  记者了解到,选择预约登记服务的婚姻当事人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且至少有一方是吉林省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预约机关为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可凭预约单或预约号,持所需资料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当事人在网上预约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现场对材料进行查核后导入婚姻登记系统。在预约时间内没有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若填写信息错误,登记部门有权拒绝处理。

  看好预约时限:

  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之内

  据长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介绍,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目前暂不受理双休日的婚姻登记预约,对于超过3天的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全市统一于假期最后一天的上午集中受理网上预约登记。

  4月28日下午,记者登录了吉林省民政厅官方网站,首页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标识格外醒目,点击进入了吉林省民政厅网上预约登记系统,首先出现一个弹窗提示: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当事人网上预约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为吉林省户籍,否则将不予受理。

  看好系统设定:

  反复撤销三次后则需推迟3天才可网上预约

  点击“我已阅读”后,弹窗消失,一张蓝天白云下的长白山天池背景图映入眼帘,让人心情大好,图片右侧则是一对手捧鲜花的新人。简洁的页面只有三个选项——“我要预约”、“预约查询”、“我要撤销”。点击“我要预约”选项,弹出的对话框中,注意事项中明确写着,不可重复预约,若预约无法及时现场办理,可进行预约撤销;反复撤销三次后,则需推迟3天才可网上预约。点击“我要撤销”选项,注意事项中提示:“撤销后预约将被取消,您将失去该时间段内的预约权限。撤销后,可以重新预约。只需输入一方预约者的预约编号和身份证号,如果您还未预约,请返回首页选择我要预约按钮。

  记者 庄利铭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