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当年的失足孩子长大成才了

10.12.2014  18:00

  本报讯(记者秦洪祥 通讯员依宁) “叔叔,我很快就要毕业了,现在正在找工作,如果不是你们,我现在可能还在监狱里……”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郭健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

  打电话的人名叫小朱。原来,在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间,小朱先后盗窃10余次,涉案金额达5000余元,涉嫌盗窃罪。案发后,该院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案发之时,小朱刚刚参加完高考,并已经考上了上海某大学,但由于家庭困难,走上了犯罪道路。案件审理中,该院考虑到小朱的实际情况,且小朱认罪态度较好,最终在听证会后对他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后来,虽然该大学未录取小朱,但是经过朝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教,小朱在第二年以高分考上了某名牌大学。一晃几年过去,如今小朱已临毕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郭健介绍,该院未检科成立于2007年3月,是吉林省最早成立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科室。自2009年9月起,长春市6大城区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长春市公安局侦办的基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由该院未检科集中办理。近年来,该院未检科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工作,利用集中办理案件的优势,不断探索和推广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方法,效果良好,例如一案一人一档案、一案一人一报告、五方联合考察帮教机制等,另外该院还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

  该院未检科成立7年来,办理了近千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3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连续6年被省、市相关部门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