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加强检察监督 维护和谐稳定

04.12.2014  11:57

  本报讯(马继超)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白城检察机关坚持以更好服务民生为目标,以创新监督方式为保障,以增强监督效果为动力,切实更新监督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构建“大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大力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2013年到现在,全市共发检察建议335件,执行监督案件155件,抗诉案件58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9件,调解监督27件,民事和解案件9件,息诉142件。

  白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着力提高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能力,针对立案、送达、拍卖、保全等关键环节,在搞清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10月,共办理符合条件的依职权抗诉案件1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均得到有效采纳。自通榆县率先在全省同级法院成立“民行检察工作服务站”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及各基层院今年初均在同级法院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实现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诉讼过程的全面监督。

  按照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市中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排查走访了白城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重点部门,对涉及的行政违法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对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立案侦察,强化了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