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

23.06.2016  19:4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市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会议、《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5〕281号)、全省旅游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打击低价游、零负团费和强迫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6月22日,长春市旅游局召开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提出了长春市规范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主要是规范出境旅游押金管理,打击“黑社”、“黑导”,查处少数旅游企业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明确要求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和旅游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