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旅游局召开整治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会议

17.11.2014  16:19

为深入贯彻《旅游法》,规范旅游企业依法经营,整治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化市旅游局于11月13日召开整治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会议,市直25家旅行社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关于整治赴港澳等地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加强旅行社组团旅游产品的管理,加强旅行社组织赴港澳地区及周边短线购物旅游产品的管理,旅行社要自觉规范旅游产品中的购物、自费项目内容,依法经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二是要集中开展旅行社产品质量和旅游团队质量的检查。坚决打击“黑社”等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安排旅游者参观或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旅行社通过诱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产品中含有法律规定禁止的涉黄、涉赌参观项目以及“老乡店”等假货购物店(点)。引导、监督旅行社企业自觉规范旅游产品中的购物、自费项目内容,依法经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