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制定方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06.04.2016  00:36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范围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据悉,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乡镇(街道)文化站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置单独出入口;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建设,室内开展文体活动面积不低于社区办公场所总面积的50%,鼓励设置独立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另外,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设置 “三室、一厅、一场、一栏”,即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室外文体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至少设有 “两室、一场、一栏”,即图书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室外文体小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有图书(2500册以上)和电脑(5台以上)、电视、投影仪、机顶盒、舞台音响、乐器、桌椅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设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图书(2000册以上)和电脑(2台以上)、电视、投影仪、无线麦克、便携式音箱、简单乐器、科普终端机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记者 毕成功)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