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强播出机构广告监管

21.06.2018  01:33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广告播出秩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省属部分播出机构违规播放商业广告进行诫勉谈话,要求播出机构深刻认识到广播电视广告的宣传导向属性,优化结构,加大转型力度,加强品牌建设,丰富创收途径,杜绝自然时段广告超时情况。被诫勉谈话的播出机构表示,将严格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牢牢掌握广告的审查权、编排权,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将广告内容“三审制”、“把关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