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冬天新景窗外尽挂冰冻货 一旦坠落事不小

20.01.2015  21:46

  

摄影 张扬  市民将需要冷冻的东西挂在窗户外边。

本报记者 袁迪

冬季,室外温度低,这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个“天然大冰箱”。有的人把食品装进塑料袋挂在窗户防护栏上,有的放在室外窗台上,这种行为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物品一旦掉落很容易砸到楼下的路人。律师称,如果找不到物品持有人,被砸的人可向全楼索赔。

冰箱装不下 挂窗外还保鲜

15日,记者在一些小区走访发现,许多居民家的阳台上都挂着东西。在光机第六小区内,不少居民把一些小的杂物放在窗沿上,塑料袋、瓶瓶罐罐满满的什么都有,还有一些大的杂物则直接挂在阳台窗户上。稍有风吹过,就能看到这些杂物左右摇摆,摇摇欲坠。

对于这种“天然大冰箱”,部分市民表示它既环保又实用。居民李先生说,用冰箱冷藏东西时间一长会有特殊的味儿,而冬季放在窗外的货物支架上,只要密封好使其不落灰尘,肉鱼等既保鲜又美味。

悬挂物一旦坠落 后果不堪设想

“以前就听说过挂在窗外东西砸人的事,可找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谁家掉的,所幸没啥大碍,就不了了之了。”光机第六小区的韩先生颇为担忧地说。

采访中,多数市民对高层住户窗外挂东西的行为感到担忧,他们表示,很多居民不光是图省事把食品挂在外面,有的居民甚至把啤酒瓶、花瓶之类的杂物也放在窗外,这样做的确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对于窗外挂物,认可的居民表示:“不放重东西,一般掉不下来,不会有什么危险。”而反对的居民则表示:“万一掉下来,后果不堪设想!安全无小事,不要图自己方便忽略了其他居民的安全。”

律师:找不到物品持有人 可向全楼索赔

如果被这类的窗外挂物砸伤了,应该怎样维权呢?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商永辉律师介绍,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能够确认侵权人是谁,则直接向侵权人索赔;二是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则可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提起诉讼。当然,在被起诉人群中,当事人也可举证自己对受害人的损害不存在过错。

最后,商律师提醒住楼房的居民,照管好自家阳台上的悬挂物,避免物品坠落伤人。这样,既可免除行人的飞来横祸,也避免了自己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