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新局面——通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记

30.03.2018  09:41

  2018年以来,为了振兴乡村经济,通化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一个率先、五个走在前列”工作要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让特色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项关系到乡村振兴全局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工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特色强农,加快构建富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做大做强“龙型经济”,因地制宜做好特色产业规划,着力推行“互联网+”模式,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全面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实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优势;实施乡村文化兴盛工程,深入开展“通化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长白山地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施行创建文明村镇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乡村社会和谐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上下功夫,在平安乡村建设上下功夫;实施农村民生保障提升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摆上突出位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塑造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三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协同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力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改善“三农”工作,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建立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农业系统干部,推进干部挂职交流,有计划选派一定数量的县处级后备干部到县挂职,担任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副职,充实工作力量。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三大书记”培养工程,采取“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兜底培训、乡镇专题培训”的方式,抓好全员培训。派驻第一书记、退休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抓好规划引领,抓紧制定《通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做好专项规划,注重各类规划的系统衔接,形成城乡整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财政向“三农”倾斜,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乡村振兴金融创新服务行动,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满足需求;大力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发挥党派、群团、社会各界优势,尽快形成社会助乡、能人回乡、工商下乡的良好局面。引导城市工商界“上山下乡”,注重打好“乡情牌”,感召更多在外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回馈故里、建设家乡。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选树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张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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