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吉林规范执收执罚行为

17.11.2014  11:24
      本报讯 近年来,吉林省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吉林省财政厅2006年把吉林省工商局作为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试点单位,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与执收执罚收入彻底分离,实现了“收支脱钩”的财政体制,工商部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罚尽罚,工商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没有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吉林省工商局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摒弃了单纯以执收执罚数量作为主要依据对工作作出评价的做法,建立了“精品案件”评选等科学评价机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不以收费和罚没款的多少作为考核指标,从内部管理机制方面为依法执收执罚提供了保障。

        吉林省工商局严格落实 “收支两条线”,加强对执收执罚款项的管理。罚没款均由当事人到财政指定的当地银行缴纳罚没款,银行逐级缴入省级国库,做到了罚没收入与工商部门财务账户完全分离,从而有效避免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合吉林省经济发展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吉林省工商局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工商业务零收费”,企业和个人到工商部门办理所有业务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吉林省工商局借助新闻媒体以及在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窗口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受到了广大工商业户的欢迎和赞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吉林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教育和引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职责。一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执法程序的监督和审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二是继续推行“四段式”执法模式,树立重在教育引导、逐步规范、柔性执法的理念。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政务公开,落实重大案件披露等制度,提高执收执罚行为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