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力量驱动城市交通更顺畅
“同志们不能忘,交通安全记心上,到路口停一停,确保安全你在行,过马路走斑马线,文明礼貌保安全……”近日,在亚泰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市民巡视员杜君手中挥舞着旗子,并用自己编写的交通安全“顺口溜”宣传引导来往行人文明过马路。
“杜大爷的志愿服务,为大家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附近商户王林博欣喜地告诉记者,现在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多了,交通事故少了,就连自家门前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都鲜有发生。
与杜君一样,年过七旬的温兴玉老人也是一名市民巡视员。在维护交通秩序、倡导文明过马路的志愿服务岗位上,他坚持了十余年的时间。
“请按交通信号灯过马路,这样才能保证您的人身安全。”当日14时40分,在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几位市民试图闯红灯通过马路,市民巡视员温兴玉及时上前予以制止。市民听到温兴玉的劝导后,重新回到人行道上,等待绿灯亮起再通行。“大家现在可以过马路了,祝你们天天好心情。”绿灯亮起后,温兴玉面带微笑,并使用文明用语引导行人顺利通过马路。市民们纷纷回敬微笑,表达对温兴玉的谢意。
“城市交通与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密切相关,良好的交通环境不仅要靠交警部门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温兴玉说。
如今,在杜君、温兴玉等市民巡视员的带动下,很多人都加入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队伍中。他们坚持每周二的文明走路日和上下班早晚高峰,到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文明交通活动。
今年,根据法治长春建设十件实事的安排部署,市文明办进一步加大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推进力度,不仅把此项工作纳入2015年精神文明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更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从强化宣传、深化教育、加强管理和健全制度等方面加以推进和落实。
市文明办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的作用,加大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在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交通指示牌背面等媒介刊登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遵德守礼提示,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联合高校工委、教育局、机关工委等单位,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阵地,以宣传倡议、签名承诺、志愿服务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交警支队、交通局等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整治和行业监管教育,对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交通参与者进行强化管理和督导检查。
同时,为了更好推动文明交通活动扎实开展,今年市文明办加强了制度建设,形成了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年终述职制度,与各县市区和各级文明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将文明交通纳入到相应的考核体系中,用制度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