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长春开始整治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

01.03.2017  13:38

  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涉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2016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较大,经统计分析2016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2017年1月份最新统计三类事故死亡人数并无下降趋势。为压降全省事故死亡人数总量,营造良好通行秩序,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长春交警的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行人不走人行步道、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斜穿马路、跨越护栏、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滑板、旱冰鞋)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标电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3月1日起,长春交警将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固定宣传点,设置宣传教育处罚站,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管理。

  另外,各大队民警还将走进辖区单位,面对面开展安全教育,主要以《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讲解行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危害及处罚标准,教育广大市民不要驾驶超标电动车,驾车、走路要严格遵守安全法,文明参与交通。

  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要充分利用“罚、扣、拘”等手段集中打击一批违法摩托车、电动车,营造管理氛围,对行人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见违必纠、严管严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罚款的一律罚款。

  整治行动开始后,长春交警会利用全市48块交通诱导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同时也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行人、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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