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教师资格认定10月10日至25日网上报名

10.10.2016  15:46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郭美佳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016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至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信息系统在法定工作日8:30—21:00期间开放。

  报名人员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不含在校学生,在校生在毕业最后一个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春季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至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信息系统在法定工作日8:30—21:00期间开放,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

  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按照《考试方案(试行)》规定,2014年及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持毕业证书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11:30—13:30为午休时间)到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长春教育学院304室,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428号(长春儿童医院斜对面),电话:88963822。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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