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绿色化:用经济杠杆撬动环境治理

04.01.2016  09:45

  2015年,从国家到地方,环境经济政策密集出台,政策绿色化步伐明显加快。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发布,制度改革、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成为改革的目标,这意味着环境治理力量格局的重大改变。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曾在今年两会记者见面会上指出,好的经济政策从来都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而环保本身也是当前和今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犹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谁也无法离开谁。长期以来,我国多以行政手段推动环境治理,虽然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难以持久。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主体,由于违法成本过低缺乏主观治污意愿。因此,如何引导污染企业主动治污,向绿色转型,需把外部压力变成内生动力,而绿色政策则能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构建完整的环境治理体系需要市场的参与,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作用,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引导和激励企业转变发展模式,改进技术工艺,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早在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就首次提出建立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商务部等多部委,陆续推出了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初见雏形。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看到,经济政策的作用是明显的:

  脱硫加价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的建设,不但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也促进了环保产业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发挥了金融保险对产业的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我国的绿色信贷项目和贷款余额从2007年的2700个、3400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4万个、1.6万亿元;环责险投保企业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超过4.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1000亿元。可以说,好的经济政策能够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了环境经济政策出台的步伐,不仅出台的数量越来越多,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逐渐深入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初步搭建起了一个包括环境财政、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信贷、环境责任险等政策在内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具体表现为:

  税制“绿色化”稳步推进。今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尽管环境税尚未出台,但是资源税、燃油税等税收的“绿色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例如,财政部在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及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中,首次将“环保综合名录”作为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明确“双高”(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绿色金融服务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同时公布节能、污染防治等6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资源价格改革继续深入。今年10月,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能源价格的市场化以及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目前,包括燃煤发电降价、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新能源补贴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基于环境成本考虑的定价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公共财政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今年,财政部、发改委都分别出台了PPP指导性文件,如《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据统计,在各省市已经公布的众多PPP推介项目中,生态环保领域在数量上占据了明显的优势。

  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目前,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有关部门都出台了不少生态补偿政策文件,多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正在探索建立。以今年为例,山东、湖北等地相继出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行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地区间生态补偿。

  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推开。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实施方案,初步考虑用5年或更长时间,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开展了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碳排放权交易逐渐开始发展。

  虽然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十三五”,推进绿色发展、政策绿色化,要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把以下几方面作为未来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一是落实政策,做好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并解决遇到的问题。二是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继续推出新政策,并注重政策的协调性,制定落实的细则和方法,确保政策落地,发挥效力。三是探索建立适应绿色发展的绿色政策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