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推进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29.05.2015  18:47

 

 

 

 

 

      5月28日,省政府召开推进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公安部会议精神,发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坚决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由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主持,厅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刘军传达了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通报了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对全省夏季消防检查作了动员部署。

  会上,苏衡肯定了年初以来消防安全工作的成绩,对为期4个月的夏季消防检查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的基础性工作。要主动谋划我省安全发展各项工作,超前部署、超前落实,以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支持和服务全国社会面的稳定大局。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应对当前严峻火灾形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需要。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紧盯重点隐患区域、隐患场所和隐患部位,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提高消防监管水平相结合,与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相结合,与提升消防队伍建设水平相结合,突出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现实问题,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切实突出重点,进一步推动夏季消防检查有效开展。要突出三类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三个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用足用好挂牌督办、“三停”、查封等刚性执法手段,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突出灭火救援针对性训练演练。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辖区实际,总结高层、地下等场所火灾处置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等的熟悉应用;持续深化“六熟悉”工作;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实战应用水平。要突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方面,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另一方面,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把握发展规律和时代特点,拓展消防宣传的内容和途径,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切实攻坚克难,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要落实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完善“消防查出火灾隐患、政府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推动整改落实、单位作出整改承诺、媒体实时曝光隐患、依法督促整改效果”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持续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要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对照国务院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消防站等消防设施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市政消火栓等年度建设任务,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要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把解决消防警力不足作为今年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按照国家“多种形式、多措并举”的消防力量发展思路,不断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切实明确责任,进一步推动消防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责任分工,采取督办、约谈等多种手段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推动和问责机制,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管职能,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行业特点,采取将消防安全常识、火灾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学校教学和新生入学军训课程等方式,拓宽消防宣传途径。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分析本地夏季消防安全隐患,细化检查方案,定期研判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立案程序及时向本级政府作出专题报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5类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督查检查,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刘培柱强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好苏衡副秘书长的讲话精神。省政府将成立督察组,督导各地夏季消防检查情况,通报工作拖拉、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凡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会后,将立即下发全省《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着重对养老机构进行专项整治。

  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同志及消防总队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级防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各级消防支、大队除执勤值班外的全体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